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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律•赞高继昌先生公益法律服务

 叶战/桂林


古稀普法济民风,

普世维权建硕功。

市井春风融冻雪,

公园烁影贯霓虹。

壮文典籍藏千馆,

双语箴规护万同。

鬓白何妨行义路?

心红永驻法援中。

   

 注:高继昌先生长期从事法律服务工作。曾担任南宁市西乡塘区人民法院陪审员。南宁日报"点赞南宁人"栏目曾对其进行专访,记载了他作为一名老陪审员在红松故乡伊春为职工维权,履行了工会干部的职责,发挥了"职工代言人"的作用。他退休定居南宁后,依然不忘初心,致力于社区法律公益服务。他先后在南宁市蟠龙社区、相贤社区、中尧社区和华强社区开展公益服务,赢得了社区群众的称赞。他坚持学雷锋。20253 22日,在北京召开的第二届弘扬雷锋精神·做新时代拥军爱警公益人经验交流会上,获得"新时代拥军爱警公益人"荣誉称号。他撰写的《民族地区开展人民陪审员双语培训教育的思考》壮文版文集被多所图书馆收藏,成为大专院校及科研部门提供科研理论研究依据,为人民陪审员更好利用本民族语言和普通话服务审判起到了实践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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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编审:蓝乙人   副总编辑:蒙仕荣  席野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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